為提高我區應對重大突發性地質災害的快速反應能力,確保抗災救災應急工作及時、高效、有序地開展,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等地質災害損失。根據《地質災害防治條例》,結合我區實際,特編制本預案。
一、組織機構及工作職責
(一)組織機構
成立金洞管理區突發性地質災害應急指揮部(以下簡稱指揮部),由管理區主任何永明同志任指揮長,區國土資源局局長、區民政局局長任副指揮長,區黨政辦公室、區發改委、區財政局、區國土資源局、區民政局、區交通局、區農村工作局、區衛生局、區城建規劃房產局、區林業局、區宣傳部、區社會事業發展局、區經貿局、區環保局、區政法委、金洞森林公安分局、金洞供電公司、金洞電信分局等部門的單位負責人為成員。
指揮部下設辦公室和若干工作組。辦公室設區國土資源局,區國土局局長兼任辦公室主任。工作組包括調查監測組、災情評估組、搶險救災組、氣象預報組、通信電力保障組、交通保障組、物資保障組、災民安置組、9??;
2、各工作組應配備大功率(半徑大于5Km)對講設備;
3、公布緊急撤離所采用的預警信號;
4、指揮部各成員應保持手機全天暢通。
四、地質災害應急處理程序
(一)各鄉鎮和有關單位,負責各自轄區和范圍內的地質災害險情巡查,對發現的災害隱患點,要制定防災預案,確定人員撤離、財產轉移的路線及其他防災措施,并在危險區域設置明顯的警示標志。
(二)區國土資源局和各鄉鎮國土資源所要嚴格執行汛期值班制度,建立健全災情速報制度,保障緊急情況信息報送渠道暢通。各鄉鎮發現或接到小型以上(含小型)地質災害災情或險情后,要在第一時間(1小時)內向管理區或指揮部和區國土資源局報告。
(三)區指揮部或區國土資源局收到小型以上(含小型)地質災害險情報告后,應迅速核實,報告指揮部指揮長,同時指派調查監測組立即趕赴現場進行調查和指導應急處理,查明地質災害災情、類型和規模、引發因素、發展趨勢、搶險救災進展情況。調查監測組應盡快提出具體防災措施建議,及時向指揮部匯報情況。管理區和區國土資源局根據《永州市災情速報和應急處理制度》的規定,及時將災情等相關情況向上級人民政府和國土資源部門報告。
(四)由指揮長召集指揮部成員,會商啟動預案事宜。
五、應急預案的啟動
(一)預案的啟動條件
1、發生下列嚴重突發性地質災害或地質災害危險性時啟動;崩塌、滑坡、泥石流、地面塌陷等。
2、啟動預案的最低地質災害規模。
(1)發生造成3人以上(含3人)死亡或失蹤或者100萬元以上(含)直接經濟損失的地質災害時;
(2)出現威脅30人以上(含30人)生命安全或者500萬元以上(含)財產安全的地質災害險情時。
(二)預案的啟動方式
由指揮部組織聽取災情或者險情報告,經會商確定是否啟動預案。確需啟動預案,由指揮部指揮長正式簽署啟動命令。
六、搶險救災
1、應急預案啟動后,由指揮部負責人(一般為指揮部指揮長,或由指揮長委托其他人員)率領各成員單位人員趕赴發災或險情地點,組織、指導鄉鎮(工區)開展搶險救災工作。
2、迅速確定應急搶險救災方案并組織實施,及時查明發災原因和危害。
3、緊急疏散位于危險地帶及危險建筑物內的人員,并轉移到安全地帶;做好傷病員的救護和死者的善后處理工作。
4、開展險情監測,防止災情擴大。
5、及時向上級部門報告災情,請示援助。
6、搶修通信、供水、供電、交通等生命線工程。
7、做好衛生防疫工作,防止災后暴發疫情。
8、做好群眾宣傳和治安保衛工作,保障社會秩序穩定。
七、其他有關事項
1、區突發性地質災害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,應結合本部門職責,制定突發性地質災害防災單項應急預案。
2、各鄉鎮應按照《地質災害防治條例》的規定,參照本預案,結合實際,組織制定當地突發性地質災害應急預案。
編輯:redcloud